本篇文章997字,读完约2分钟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和首要职责。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12项新要求,即“监督保证落实,促进完善发展”,赋予了监察更高的使命和更深的内涵。市纪委六届五中全会也指出,要坚持监督第一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全会精神,肩负起监督的首要责任,完善监督体系,不断释放治理效能。
但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有些同志对日益严格的监督感到不舒服,认为要求太严,管理太死,手脚被缚,党的管理应该“人性化”。这些言辞和抱怨无非是希望管理会更加宽松和广泛。秘书长习近平强调,“我们感到不舒服和不舒服。普通人的舒适度更好,满意度更高,对我们的感觉更好。”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我们要坚持严格的管理和爱护,更加注重日常监督。目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有一种严肃的“老好人”思想,他们不敢坚持原则,总是认为只要能通过,就不会得罪任何人。众所周知,如果你交易原则,你就不敢“汗流满面”。你失去的是你的威望,这更有可能把“小问题”变成“灾难”,把“好同志”一步步变成“囚犯”。不管是对事业负责还是对同志负责,都要注意抓小防微,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纪腐败问题。在定期的“脉诊”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开“好药”,定期“回诊”,以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在严格监督中真正体现真诚关怀。
我们要坚持监督先行,用好问责这个利器。近年来,我市正确运用了“暗访问责”监督机制,严厉纠正了一批不作为、行动迟缓、行动无序的问题。但是,也发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在干部队伍中仍然有相当大的“市场”,甚至有一部分干部以“严于律己,多犯错误,少犯错误,做得不好”为由,不愿意负责、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因此,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为官一生不辱”、“一心报国”观念的同时,必须坚持问一问拖欠和严格问责的问题,以监督促责任,确保市委各项政策和重大部署的落实。
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强大武器,做好“后半部”监察工作。及时总结监督纪律中发现的制度和机制问题,找出制度漏洞,重点突出问题,坚持有针对性的处理,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堵塞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严格纪律和法律约束。建立权力运行的查询和可追溯反馈机制,及时对整改要求进行“回顾”,推动全面深入改革、全面到位。绝不允许“新官上任三把火”,绝不允许他们层层推卸责任,绝不让整改成为“未完成的工程”。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日报评论员:坚持监管职责,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地址:http://www.jydingliang.cn/jyxw/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