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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提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增强工作紧迫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坚决按期完成基本解决实施困难的任务,确保普宁走在实施困难的前列。这是记者从近日在我市召开的推介会上了解到的,基本解决了实施困难。

形成强大的执行力

近年来,普宁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围绕“两三年基本解决实施困难”的目标,努力工作,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推进实施困难的基本解决,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至2018年5月,普宁市法院受理执法案件3054件,结案2619件,结案率85.76%,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前五个月,共受理案件743件,执行案件289件,实际执行率为44.54%,目标完成率为12.36%。在反映揭阳法院质量和效率的10项关键指标中,普宁法院总体排名较高,其中拍板率和限时结案数在揭阳法院排名第一,结案率和结案通过率均高于省级平均水平,在揭阳基层法院排名第二,案件的实际执行率、结案率和最终成本率均在揭阳基层法院排名第三。

力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在前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普宁市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法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赞助、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难实施新格局。普宁市法院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办部门,切实增强了责任意识和责任感,始终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号工程”。2016年以来,普宁市先后开展了“夏季执行员大会战”、“双清”(清执行案件、清执行案件)、“打击2017”专项活动和“市法院执行年”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一批“莱莱”依法受到处分,集中清理了大量执行案件,协助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普宁市行政机关积累的案件。

力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在前列

关注三个方面

普宁市提出,要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对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向普宁市委、市政府报告,并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案件长期拖延的政府机关和集体企业,要逐一制定实施方案,并准确实施;对于抗拒执行的案件,要坚决打击刑事案件,努力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基础工作难以开展,法院是主战场和主力军。普宁市法院将重点关注三个方面。首先,提高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生活法》规定的措施,使“老来”处处受到限制;对于那些抵制执法行动的人来说,刑事立案、起诉和审判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迅速而无情;要深入了解案件执行的法律程序,依靠信息化建设和不断完善的网络监控体系建设,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各项硬指标的优良水平。第二,标准实施。将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纳入基本解决方案的实施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过度查封、错误执行外人财产、不依法受理执行异议和申请执行监督、不及时支付执行款物等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三是加强安全。大力实施警力保障相关制度,不断加强执行团队建设,加强执行工作的警力保障装备,加强办案安全保障,有效提升执行团队工作能力,为推进执行困难的根本解决提供强有力的专业团队保障。

力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在前列

同时,普宁市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党委领导,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要紧紧依靠普宁市委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党委领导、政法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承办、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解决工作模式的难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普宁市委的来信意见。要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网络建设,主动履行判断和协助义务,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落实,形成打硬仗的浓厚氛围。

力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在前列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力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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