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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坚持“破小案件、办大事”的工作理念,部署开展了“破小案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了侦破盗窃、抢劫、诈骗“小案件”的工作机制,依托智能新警务、综合打击模式,不断提高盗窃、抢劫、诈骗案件的破案率和破案率。
3月14日,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派出所的支持与配合下,市公安局荣成分局仙桥派出所抓获涉嫌盗窃摩托车的江默杰(男,17岁,普宁市南京镇人),破获3起案件。庭审结束后,姜慕杰供认,去年12月31日凌晨2时,他和5人分别从汕头市贵屿镇驾驶两辆摩托车,在荣成区偷了3辆女式摩托车,并驱车返回汕头市潮阳区销售和经销赃物。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仙桥派出所跟踪线索,在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逮捕了王漠河(男,17岁,普宁市梅塘镇),并追回了一辆被盗摩托车。
3月20日,揭西县公安局“破小案件”专业小组在渑湖镇花园居委会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肖默鹏(男,27岁,揭西县人),当场收缴了用于盗窃的螺丝刀、锤子等工具,并在住所附近收缴了一辆棕色和一辆白色的电动车(电池已取出)。经过初步调查,核实了26起盗窃案。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1日,惠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龙江派出所成功抓获有吸毒史的詹(男,31岁,惠来县西溪镇人)和林(男,35岁,惠来县龙江镇人)。审判后,詹谋文和林谋雄供认2019年在惠来县龙江镇偷了摩托车。当天15时许,惠来刑警局和惠城派出所在惠来县惠城镇的一个篮球场上逮捕了肖(男,19岁,惠来县花湖镇人)。经检查,小供认,3月20日17: 00,在惠城老广场打完篮球回家的路上,在一辆电动车上看到了一部手机,于是他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偷了手机。
据统计,3月14日至21日,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先后抓获盗窃、抢劫、诈骗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各类案件34起,追回被盗摩托车5辆、自行车1辆,缴获一批作案工具,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公安刑侦部门& ldquo破一个小案子。这次行动抓获了6名小偷,解决了34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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