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14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记者从普宁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普宁市将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危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近年来,普宁市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采石、取土、房地产开发等生产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些地方和生产建设项目只是被破坏而没有得到治理。先破坏后治理的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记者了解到,普宁县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44.7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侵蚀119平方公里,人为侵蚀25.7平方公里。根据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分安排,普宁市被列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普宁:保护水土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

因此,普宁市将积极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全市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普宁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执法管理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和保护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

普宁市已明确表示,其水务局主管水土保持工作,有必要加强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房地产开发、生态旅游开发、土地资源开发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审查生产建设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普宁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制度,实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普宁:保护水土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

本市还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场做好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和植被的活动的管理,如挖沙、取土、采石、乱丢垃圾、毁林和建坟等。

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普宁市特别重视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要求市水务局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取土、采石、公路建设、铁路建设、城市建设、土地开发、能源开发、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等活动的管理。,加大对水土流失后果严重、环境恶劣、人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查处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罚。

普宁:保护水土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

全市还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规范水土保持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管理水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报告后不查处,不按规定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不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或者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不按规定监督检查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 对不按《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履行职责的,将依法处理。 对因履行职责不当和行政不作为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和社会影响,将依法严肃处理。

普宁:保护水土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

(编者:袁·)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普宁:保护水土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

地址:http://www.jydingliang.cn/jyxw/12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