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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通讯员吴季)近日,随着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公益诉讼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庭审已经结束。那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并承担修复环境污染损失的相应费用。
让我们看一下案件调查的回放:2016年10月24日,揭西县公安局渑湖镇郊区派出所从日常巡查中了解到,持外国牌照的大卡车利用深夜时间从外地运送垃圾,并将其倾倒在榕江中下游渑湖镇洛溪村。该所立即向县局主要领导汇报了情况,揭西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派出相关部门警力和局内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向揭西县委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揭西县委主要领导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指示调查此案。
揭西市环保部门及时取样送省环境评价部门检测鉴定后,检测报告显示垃圾倾倒场地下水中挥发酚超标64倍,对场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及修复费用估计为64.46万元,涉嫌刑事犯罪。对此,揭西县公安局以涉嫌环境污染罪立案调查。
揭西县公安局专案组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调查方法,通过收集监控录像和走访群众,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成功掌握了团伙成员驾驶车辆的外貌特征、作案手法和路线。2017年3月21日下午,揭西县公安局组织部署对涉案车辆进行全面调查;19时许,专案组掌握了涉案车辆即将进入揭西县的线索,立即在东源镇展开控制,成功拦截涉案车辆,查获涉案车辆1辆,抓获犯罪嫌疑人王(男,30岁,贵州省遵义市人)。经审理,王供认,2016年10月18日,他与袁某(男,39岁,四川省漳州市人)、徐某(男,46岁,四川省达州市人)、(男,35岁,四川省漳州市人)、于某(在逃)驾驶四辆大卡车将约140吨生活垃圾从深圳运往深圳
庭审中,王还向办案民警解释说,涉案的另一辆车即将从梅州市丰顺县经普宁市开往汕头市潮阳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工作队追求的胜利,并立即赶到红阳镇,普宁市设立卡进行调查。蹲了近4个小时后,目标车辆被成功拦截。经过对司机的突击审讯,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袁某和陈某在汕头市的藏匿地点。2017年3月22日凌晨,专案组立即赶赴汕头市,在潮阳区抓获犯罪嫌疑人袁某和陈某。由于揭西警方的努力,徐也被逮捕。经审理,上述犯罪嫌疑人均供认于2016年10月18日在揭西县渑湖镇洛溪村倾倒生活垃圾罪。
揭西公安机关调查此案后,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公诉,法院审理了起诉案件。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生活垃圾乱倾倒 公益诉讼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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