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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了10份关于水污染整治工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水污染防治进展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廉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报告,做出8项决策;表决批准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资金;组织了28次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了7次NPC代表集中检查;省、市人大代表就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25项建议...这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生动写照,特别是中央和省政府先后在我市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帮助我市打清了水仗。
突出善治,促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揭阳市作为广东省第二批地方立法机关城市,承担立法权的时间较短,立法资源有限。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要有所作为”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望,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整体发展,充分利用有限的立法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随着“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制定实施,符合和满足了当前和今后加强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在加强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从而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增强工作效能,不断推进依法治国。
着眼治理目标规范治水监管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水环境治理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建立和完善水环境治理监管工作常态化机制,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高监管效能。一方面,通过审查年度环境保护报告来促进对水控制的监督。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自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查,深入到全市各地,对全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农村生活环境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直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的建议》,重点抓好水污染防治监督调查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家和省级评价断面水质变化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定期报送考核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水污染防治任务,促进问题的解决。
注重上下联动,统一监管合力强
在全面落实连江流域省级人大建立的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省、市、县人大之间的联动,围绕连江流域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立监督台帐,定期组织监督活动,多次组织我市NPC代表、省人大和部分市人大集中检查,从不同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有效推进连江污染整治。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月22日公布的全省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2019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有所提高,排名全省第四,改善率为22.02%。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56850吨/日,污水管网增加907.67公里。目前,该市已建成62.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榕江国检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廉江水质基本告别黑臭状态,建成区五个黑臭水体治理基本完成。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工作,按照全市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能,服务大局,关心民生,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从而保证水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继续监督水环境保护,并帮助进行清洁水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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