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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了水污染治理工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水污染防治进展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廉江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等10份报告,作出8项决策;投票批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组织了28次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了7次NPC代表集中检查;省市人大代表提出了25条生态环境保护建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的生动写照,特别是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先后在我市开展环保检查,帮助我市打好了争取清水的仗。
突出善治,促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揭阳作为广东省第二批地方立法权城市,承担立法权的时间较短,立法资源有限。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有所求,立法有所应”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望,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整体发展,充分利用有限的立法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随着“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和满足了我市当前和今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在加强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以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推动政府部门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效能,不断推进善治。
着眼治理目标,规范治水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水环境治理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依法治污斗争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治水监督常态化机制,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一方面,通过审查年度环境保护报告来促进对水控制的监督。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自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查,深入全市各地区,调查全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情况,直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的建议》,重点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家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变化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定期报送考核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水污染防治任务,促进问题的解决。
注重上下联动,团结监督的强大合力
在廉江流域全面落实省人大建立的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省、市、县人大之间的联动,围绕廉江流域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立监督台帐,定期组织监督活动,多次组织NPC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我市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检查,从不同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有效推进廉江污染整治。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的水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并在保持稳定的同时不断进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月22日公布的水环境质量及全省排名情况,2019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有所改善,排名全省第四,改善率为22.02%。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56850吨/日,污水管网增加907.67公里。目前,该市已建成62.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榕江国检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廉江水质基本告别黑臭状态,建成区5个黑臭水体治理基本完成。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工作,按照全市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关心民生,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从而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满足人民改善生活的需要。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水环境保护 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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