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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112家企业被列入非正常经营企业名单,719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同时,我市依法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了“一地违法,处处制约”的信用监管效果。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列入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名单的企业主要是列入异常经营名单且连续三年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如被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单的广东吐拉唑茶业有限公司和揭西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三年后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和不诚信企业名单管理。“一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和不可信任企业名单后,将需要五年时间申请除名,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处罚。”负责人表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变更登记;不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同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不会通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宣传活动的资格审查,也不会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

我市一批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了解,为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共治作用,2015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细化诚信。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完善失信惩戒约束机制和表扬激励和诚信行为机制,逐步构建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奖惩机制,形成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协调联动。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未按规定公布年度报告、相关企业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通过注册地(经营场所)联系等的上市企业进行监管。,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提醒公众注意交易风险,引导违法主体修复信用。各有关部门对经营异常的企业采取了信用约束措施,并在工程招标和授予荣誉称号方面实施了限制或禁止措施,形成了“一地破,处处受限”的局面。在建立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方面,各领域已有20余份联合惩戒备忘录,实施相关惩戒措施,并加强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实施反馈等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纪律处分和处理名单的删除或异议处理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每年录入随机抽样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靠门户网站、信息宣传平台、报纸、广播电视、服务大厅(窗口)、公共专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大面积预警、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一批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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