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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把私宅改成商店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在一些农贸市场周围的住宅楼里。许多一楼居民擅自将自己的房子改造成商店,经营自己的生意或租给别人。这种混乱在花荣市场、玛雅市场和金安街周围更为突出。最近,我市有关部门针对城市及周边地区农贸市场改建成居民商店的问题,采取联合行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整改措施。
私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是违法的,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在市区荣华市场附近看到,许多住宅楼的一楼已被改造成经营各种食品和日用品的商店,其中一些商店已由停车间、别墅、一栋房子改造成几条人行道...市民们要么步行,要么骑自行车,要么骑摩托车在商店之间购物,建筑物之间公共通道的交通秩序混乱。
在一家非法店铺里,荣成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二机动中队的执法人员王绍洪正在向店主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他告诉记者:“上面是一栋房子,本来是一栋房子,但是他们把非承重墙改成了商铺,然后在走廊的位置搭建了一个结构,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此外,还改变了门面,在这里设置了广告牌,这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王绍洪指着一家小超市说:“那也是一家住宅装修店。非承重墙已经打开,外部增加了结构,占用了公共通道,外墙也已改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许多市民抱怨把房子改成商店的现象。李大哥是裕华市场旁边住宅楼的楼上住户。他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居民楼之间的公共通道本来就不宽敞,而楼下商铺的生意无疑给公共通道增加了一个障碍。一些商家的违章建筑占用了大部分道路,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不便,也严重影响了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或其他情况,消防车无法打开。”市民徐阿姨认为,把居住场所改成商店是不合理的,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也不利于市场的规范管理。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整顿这类店铺,引导商家在市场上经营,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公共秩序。
“在这次整治行动中,我们通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首先对辖区内的一些‘民变、商变’现象进行了疏导和教育,然后督促其进行整治,同时加强市场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荣华东街社区委员会成员杨佳说。
提高操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推进整改工作继续实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变房子为商店的现象由来已久。原因是人们的法治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淡薄,一些公民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想通过变房为店来获取更多的利益,有关部门处罚不够,未能遏制这种违法行为,导致大家趋之若鹜。此外,市场配套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需求,原有摊位不够,一些市民贪图方便,导致一些人把房子改成商店。
王绍洪告诉记者,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将房屋改为商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阻碍了交通,还带来了许多问题: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破坏原有布局,会影响建筑的安全性能;缺乏规划和管理容易造成失控和管道泄漏,导致违法建设、占用道路、环境卫生等问题,影响市容市貌;店内违章居住、超负荷用电、过量存放气瓶等行为。,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有些地方存在噪音分贝大、油烟大、深夜营业等干扰现象,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面对执法人员和社区干部的宣传教育,荣华市场的很多商家表示,他们并不知道私自将房屋改造成商铺是违法的,更不知道改造带来的危害。林阿姨的猪肉店由原来的房子改建而成。她说他们已经租了这家店十多年了,周围的商店都是这样开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是非法的。在城管执法人员耐心讲解后,林阿姨意识到从生活到工作的转变是多么有害,她表示会与房东联系,与有关部门充分配合,认真进行整改。在另一家也是由房子改造而来的糕点店,店主也表达了他的积极态度:他会找另一家店,争取尽快进入市场。
王绍洪表示,下一步,容城城管执法局将积极配合当地社区干部,认真回应群众关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加强动态安排和政策宣传警示的基础上,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责令改正、限期拆除、恢复原貌、罚款整顿等法律措施,推动房屋商铺整治,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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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启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片区乱搭建 大家谈一谈】住宅改商铺 安全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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