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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贸市场,经常发生占道现象,这使得店主和周围的居民堵住了大门,堵塞了出行通道。这种行为给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影响了市容和环境。几天前,荣成区执法人员劝说占领荣华市场,以确保市场干净有序。
有市民反映,长期以来,荣华市场存在占道现象,使得不够宽的道路被各种占道摊点堵塞。几天前,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针对该市场的无序销售行为,说服他们规范经营。10日上午8点,记者在接受荣华市场采访时看到,经过执法人员的劝说,市场被占领的现象明显减少。
在市场北门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牛肉店占用了道路,牛肉摊的位置已经走出店门,这是对道路的占用。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说店主立即实施整改。在采访中,许多市民和商人表达了他们对占领道路的厌恶。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在市场路中间搭铁棚、搭货摊,是占用道路的行为。我认为它们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外观,使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拥挤。垃圾散落在干净的马路上,降低了我们城市的品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市民郑慧芝说:“占用道路侵占了空市民的房间,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利益。我希望执法部门能严厉纠正这种行为。”商人刘文华坦言:“占用道路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像我们这样的店主一定比他们有更高的经营成本,因为他们没有营业执照,随意定价。此外,移动供应商的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公民的健康。”
在一次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商家并不清楚道路的占用情况。对此,荣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荣华中心队队长陈敬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占用道路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根据《城市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占用道路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给周围居民造成极大不便。它会造成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食品安全、市容和城市品位。我们将说服经营者占用道路,如果劝说和教育无效,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案调查。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教育和说服占用道路,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鉴于荣华市场的占道现象由来已久,我们的街道组织者对占据道路并在前门外经营的商人进行了说服和批评。虽然已经整改了一段时间,但效果并不明显。前一段时间,在街道的组织下,我们进行了多部门的联合整顿,对占用道路和商户进行了严厉的整顿,说服商户依法经营、守法、进房、不占用道路、劝流动摊点。”荣华街靳东社区干部杨佳呼吁企业要遵守市场秩序,依法经营,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和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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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由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查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又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查处。”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片区乱搭建 大家谈一谈】占道经营隐患多 市民要求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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