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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揭阳市达安海石化工业区原党委委员、区纪委书记、区管委会副主任、区诚信监督局局长陈文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陈文新在担任惠来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未能严格履行党的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违反中央八项法规精神和廉政纪律,收受礼品和礼品的;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信访、为他人谋取利益和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贿赂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为了谋求工作调整,他把财产给了国家工作人员,并涉嫌受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金钱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金钱,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陈文新丧失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党的宗旨,无所畏惧,无底线原则,有三个不正确的观点,败坏了道德,违反了纪律和执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构成了违法失职,涉嫌受贿罪和受贿罪,十八大后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委批准,并决定开除陈文新的党籍;市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宣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惠来县一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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