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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下,我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继续扎实开展“三清理、三拆除”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促进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截至今年6月3日,全市2325个自然村基本完成“三清三拆”工作,通过验收,完成率为61.23%。其中,全市179个省级贫困村和省级示范村100%完成并通过验收。接受;1994年自然村开始建设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率达54%;农村生活垃圾“家庭收集、村庄集中、城镇运输、县城处理”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模式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3.92%。我市坚持"五级秘书",注重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实行县、镇领导现场检查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县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监督一天,县分管领导每周至少监督两天,乡镇书记和镇长每周至少监督三天;各级领导班子成立,专设班,分工明确,共同推进。与此同时,市领导带领调查和检查,在现场工作,从一个镇到另一个镇通过海关,并在每个乡镇(街道、场)主持现场会议。此外,该市还在微信群上发起了“献殷勤”大赛。各镇(街、场)、村将“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图形信息实时提交揭阳农村振兴微信工作组,市相关领导将实时进行点评和指导。每周一,县(市、区)、乡(街道、场)负责同志汇报辖区内工作进展,开展“勇士”竞赛,形成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良好工作局面。
——加强引导,提高能力。我市编制了《农村振兴小册子》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拆”专项行动指南》,明确了“三拆”工作流程,责成各地按照保护、修缮、拆迁等不同标准对危旧房进行分类处理,并要求各县(市、区)印发给所有自然村,乡镇干部一本小册子。同时,将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古村落和历史文化建筑名单发送到相关村庄,有效避免乱拆乱拆;落实文化、房建、自然资源、文艺社团等部门和单位,指导各乡镇的文物、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农业局和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示范镇和部分示范村分批到浙江考察学习,不断提高县、镇、村干部抓农村整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资。为确保“三清三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建立了财政投入、乡镇自筹、农民投资、社会力量捐赠的多投入机制。一方面,统筹使用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积极整合和精细化管理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在市县设立农村振兴专项资金,并在省级财政中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在市级财政中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决资金需求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奖励和补贴的激励机制,分阶段评选“三清三拆”工作先进乡镇和先进村,并给予每个先进乡镇30万元和先进村(居)5万元资金奖励;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依靠村民委员会和公益委员会,动员乡贤和企业家捐钱帮助。
——加强监管,狠抓整改。我市成立了8个市、县联合检查组,从市、县、镇抽调667名干部组成90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797个自然村逐一进行地毯式检查。在此基础上,成立检查组组长工作组,各检查组组长每天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图表形式上传至工作组。市分管领导落实相关县镇开展整改,并要求相关县镇将整改落实结果以图形形式上传至农村振兴微信工作组,形成“点对点”指挥、抓落实、事事应对的工作局面。
陈钟晓波农业和农村局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扎实推进"三清三拆"工作 已有2325个自然村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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