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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最低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8元,增长23.3%。各地将从10月开始按新标准支付,并在1月和9月之间补足差额。此次调整涉及全市74.5万名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2.98亿元,其中2.04亿元将因待遇调整差额补发。

据了解,我市是2009年首批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地区。2012年,我们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实现了全人口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我市自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48元,同比增长93元,增幅为169.1%。为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市社保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筹集资金。全市各县(市、区)已于10月22日前全部完成差别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涉及城乡居民74.5万人。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近年来,市社保局按照“打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巩固、完善、提高、服务”为主线,继续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及早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实现法律人员全覆盖。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参保人数为234.88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为使广大城乡居民更方便快捷地享受养老福利,市社保局进一步优化服务,取消了集中的福利资格认证。年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福利条件的城乡居民,全年每月可进行一次认证,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同时,在线自我认证将从今年开始实施。您可以下载广东省社会保障应用或广东省人民社会应用进行自我认证。长期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者,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证明考试表》办理救助证明手续。此外,市社保局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揭阳分行的合作,共同推出六项提高服务效率的有效服务措施:推进“配送服务”改革,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加强上下联系和协调;强化业务操作规范,落实问责机制;加强装卸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市社保局热情提醒,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政府补贴参保缴费。选择低档次标准(年360元及以下)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于选择较高等级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年60元。此外,鼓励人们多付钱,多拿。参保人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参保缴费,每月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保险缴费已全面启动,集中缴费时间为今年9月至12月。请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年不缴纳或逾期不缴纳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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