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1字,读完约1分钟

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普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原乔普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庄宝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庄宝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干扰和阻碍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的;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反映个人情况,组织信访时不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违反诚信纪律、违规支付补贴、违规经营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生计划生育子女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普宁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普侨区委原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庄宝明严重违纪违

庄宝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缺乏党性原则,异化了权力观,把自己的公共权力和影响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纪,构成了失职,涉嫌犯罪。他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具有典型的不衔接、不服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等特点,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开除庄宝明的党籍;市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职务犯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宣

普宁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普侨区委原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庄宝明严重违纪违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普宁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普侨区委原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庄宝明严重违纪违

地址:http://www.jydingliang.cn/jyxw/21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