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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惠来县原县委委员郑永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调查,郑永滨被任命为东港镇、惠城镇党委书记、惠来县常委,收受礼物和礼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违反组织纪律,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生育情况的;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解释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生计划生育子女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涉嫌受贿罪;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嫌受贿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涉嫌介绍贿赂犯罪。
郑永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精神,涉嫌职务犯罪。十八大后,郑永滨依然没有退让,他的本性是坏的,情况是严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审查,报市委批准,郑永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职务犯罪及相关资金、材料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宣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惠来县委原常委郑永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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