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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率先披露,东区纪委监察委员会认真查处了莆田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的变相公开旅游问题,并通报给他们,要求我们高度警惕“四风”的新形式、新趋势, 抓住“四风”问题,坚持长期抓,真正管好习惯,取得成效,化俗为俗。
据了解,2017年9月,揭东区莆田镇莆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主持召开了“两委”会议,讨论决定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干部到浙江省安吉县考察新农村建设,费用由莆田经济协会承担。随后,村内一家五金塑料制品厂的业主在许的同意下,提议将赞助的莆田小学师生旅游团与村“两委”干部考察组联合起来,改变路线,增加旅游景点。2017年10月5日至8日,莆田村“两委”部分干部、村民代表、莆田小学教师和五金塑料制品厂员工赴横店、安吉、杭州、乌镇、上海等地参观考察。上述费用合计85,820元,其中莆田市经济协会缴纳24,700元,其余61,120元由林缴纳。
在中央明令禁止变相公共旅游的情况下,莆田村两委干部逆风违纪,以调查新农村建设为名进行变相旅游,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对此,揭东区纪委近日对莆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党支部副书记许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分别在党内给予了严重警告和警告。对参与旅游的许贤勇、许振勇、许玉春及村民代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收缴了全部惩戒经费。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基层反腐倡廉,不断改进党的作风、政治作风和社会作风。但是,上述问题的出现,表明“四风”问题是长期的、难以解决的、反复的,需要不断加大从严治党到“最后一公里”和深入基层的力度。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始终加强作风建设,牢牢把握纪律底线,坚决杜绝没有明确官方目的的旅游活动。严禁以公务旅行名义变相旅行,不得将差旅费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差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公款宴请、旅游和非工作访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勇于承担责任,站在前列,坚持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把重点放在公款旅游、私用公交车、收受“红包”礼品、转嫁公务接待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上。精神问题,高度警惕“四风”的新形式和新趋势,坚持“四风”问题,坚持长期抓、抓到底,真正做到管理习惯和抓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东埔田村“两委”干部借公务考察之机变相公费旅游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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