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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奖励对象向揭阳市公安机关举报全市范围内的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公开悬赏缉拿在逃的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者”)。揭阳市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和条件(1)申报奖励的原则1。举报奖励的原则仅限于举报真实姓名。对于匿名举报,如果举报人在破案后可以联系,并且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2.如果同一案件分别被多人举报,第一个举报人将得到奖励,举报时间以《揭阳市人民举报犯罪线索登记表》的登记时间为准;很多人举报,但是举报的内容有很大的不同,那些在案件调查中确实得到不同帮助的人将酌情得到单独的奖励。
3.如果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奖金将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4.如果同一举报人在许多地方和部门举报同一犯罪线索,奖励将不再重复。
5.同一举报人举报的同一犯罪线索符合本办法及其他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6.如果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奖金将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
(二)举报奖励条件举报恶势力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和证据材料;2.报道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记者反映的内容更具体、更详细,在侦破案件、追究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抓捕公开悬赏缉拿恶势力的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3.对报告内容进行了核实,据此破获了邪恶势力的刑事案件,调查了邪恶势力“保护伞”的责任,并成功逮捕了在逃的邪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三.奖励范围(1)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等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村霸”等恶势力在农村横行、独霸一方、欺压和伤害人民的犯罪线索。
(3)黑恶势力在征地、土地租赁、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犯罪线索。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等行业和领域,有黑恶势力强行招标、恶意招标、非法占用土地和滥挖滥挖等犯罪线索的。
(五)在交易会、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行买卖、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操纵和管理“赌博、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的犯罪线索。
(七)非法高利贷和暴力讨债的犯罪线索。
(八)干预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恶势力的犯罪线索。
(9)境外黑社会渗透国内,跨国、跨境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
(十一)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四.奖励标准群众举报线索按以下标准进行核实和奖励: (一)公安机关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查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经查证属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二)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与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
(三)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追究其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给予5000元至15000元的奖励。
(四)举报我市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五)举报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收受贿赂被逮捕的,奖励5万元。
(六)举报悬赏捉拿的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头目,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的,奖励2万元;检举公开悬赏缉拿的黑社会组织的积极分子和有恶势力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予以逮捕的,处一万元罚款;被举报公开悬赏捉拿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或者恶势力联合犯罪团伙成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奖励。
V.补充规定(一)各地公安局(分局)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记录、立案调查、申请奖励、通报奖励、接受奖励等工作。
(二)公安机关参与奖励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和奖励金额。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举报奖励程序按照《揭阳市公安局举报恶势力犯罪群众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今年专项整治以来恶势力犯罪线索属实的,可以适用本办法予以奖励。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举报本市范围内的恶势力犯罪,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揭阳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本协议将于2018年7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3年。
揭阳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5日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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