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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气象局举行的新闻媒体吹风会上了解到,《广东省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已于6月份开始实施。新规定明确了重点单位的归属,并改进了服务和监督工作。据报道,这是中国第一个地方政府监管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单位的法规。

据了解,《办法》是根据我省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单位的实际管理情况,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救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基础上,努力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使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办法》的颁布符合防灾、救灾、减灾体制和机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省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有利于优质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进步。

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新规施行

记者注意到,《办法》的内容体现了“两个澄清”、“三个规范”和“四个强化”的特点。《办法》还明确了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负责。重点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办法》还要求不同类型的重点单位采取不同的重点防御措施。

据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办法实施后,市政府迅速召开了本办法实施工作会议。市气象局走访了我市几个重点企业,如中石油、中海油等,并对《办法》进行了宣传。同时,通过“揭阳天气”微信和微博大力宣传《办法》。目前,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市气象局已经完成了对我市78个初步市级重点单位名单的整理和收集工作。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对名单进行评审,经市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新规施行

(编辑:林永善)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新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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