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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河沙不仅是窃取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而且破坏了一个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河流、河岸和桥梁的安全。近年来,惠来县公安机关加大了对这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6月4日晚10点,惠来县公安局根据掌握的线索,查获了一起在该县奎屯镇头屯村马祖池溪贩卖非法提取的河沙的案件。
警察赶到现场后,逮捕了正在开采河沙的船夫,以及开着大卡车到现场购买河沙出售的司机和徐。与此同时,他们扣押了两艘采沙铁船、一辆叉车、三辆卡车和一批其他生产工具,并堆积了300多立方米未售出的河沙(价值约7万元)。
经初步审查,该非法采砂场自今年3月以来一直在夜间进行非法采沙,然后雇佣卡车司机将提取的河沙运输到当地奎潭镇和汕头市朝阳区古老镇搅拌站进行销售,以获取非法收入。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先(男,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徐某(男,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和陈某(男,广东省湛江市濉溪县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惠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局正在部署有能力的部队,以加强对该案件的调查,并逮捕与该案件有关的其他逃犯。
惠来县公安局表示,将继续对非法开采(运输)河砂进行高压打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进一步开展清理和清查工作,打击非法开采河砂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上秩序。
(编辑:林永善)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惠来县公安机关查获一宗非法采售河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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