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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公安机关的“云剑”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共有174名逃犯被绳之以法。仅从10月18日至31日,共有42名逃犯被绳之以法,其中15人被准确逮捕,27人被缓刑说服。
10月22日,揭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马如生高度重视对外逃分子的追捕,直接监督了普宁对外逃分子的追捕。主持普宁公安局全面工作的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培彪亲自率队到云楼镇,看望了云楼村的村干部,后来到公安部监管的黄默红(男,25岁,云楼镇人)家中。他动之以情、动之以理,向黄默红的叔叔等人宣讲“两高一署”、“关于督促逃犯自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治安保卫工作。10月25日晚,黄默红主动向普宁公安局自首。
吹响冲刺号角
“云剑”行动以来,普宁公安局紧紧围绕“两大安全服务”主线,结合“2019年飓风”追击行动,动员全警,强力出击,充分运用智能新警察建设成果,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抓捕逃犯。10月18日,我局召开了追击飞行特别推介会,对其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重新部署。要求全局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追逃工作计划,落实属地等责任制,落实具体领导和民警任务。全局各单位通力合作,制定综合政策,采取情报研判、路线追踪、政策说服等切实措施,吹响了缉拿逃犯的号角。10月21日,普宁市法工委牵头召开了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的刑事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两高一署”的“关于督促逃犯自首的通知”,全力部署和支持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追捕工作。普宁市公安局严格执行《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区别对待自首和非自首人员,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通知》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实施精确追踪
在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下,普宁市公安局全面创新了自己的打法。通过建立刑侦、公安、网络警务等警务类型与各派出所情报信息的高效联动共享机制,依托公安网络作战平台和大情报等技术系统,广泛收集各类情报信息。通过碰撞比较、数据分析、多维度研究与判断等情报研究与判断手段,将大量零散的线索转化为高价值的作战情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步研究与判断、多警作战的局面。10月31日零时,普宁警方在广州白云区公安局的协助下,逮捕了在逃的张谋强。10月30日上午,池尾派出所在普宁市一家环保公司逮捕了湖北逃犯徐谋禄(男,34岁,湖北人)。10月28日晚,该所以追缴盗窃逃犯蒋莫欣(男,26岁,赤尾街人)为由逮捕了江西警方;10月27日,在湖北警方的支持下,麒麟派出所民警将强奸网上逃犯的耿(男,32岁,麒麟镇人)带回普宁接受司法审判。
督促试用期说服投资
普宁公安局全体党员深入各单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收集整理逃犯信息,完善“一逃一档”,分解各级任务,落实各级责任;组织派出所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力量走访、发放“两高一署”和“关于督促逃犯自首的通知”,大力宣传“通知”等法律法规,采取家庭劝说和政策呼吁等方式,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建议并敦促逃犯自首并争取宽大处理;加强各种媒体平台的宣传工作,通过发布悬赏通知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逃亡者,形成“逃者必追,逃者必抓”的强劲追击势头。10月29日,在警方的催促和劝说下,被浙江警方列为网络电信诈骗逃犯的林默贵向南溪派出所自首。10月27日,故意伤害逃犯张默星向南溪派出所自首;10月27日下午,故意伤害逃犯张默生(男,34岁,来自霞山镇)并向城南派出所自首;10月26日,逃犯卢谋强(男,26岁)和卢谋明(男,28岁,均来自大池农场)向蠡湖派出所自首。在本报告发表时,另一名逃犯黄谋峰(音译)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向楠溪江派出所自首。
普宁市公安机关迅速推进了“云剑”行动。记者照片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普宁警方“云剑”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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