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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2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全市交警部门再次启动了整顿交通秩序的统一行动,重点打击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行动中,警方调查并处理了1223起交通违规事件,其中包括5起涉嫌酒后驾车的案件。

市公安交警部门一夜查处5宗涉嫌醉驾案件

根据市公安局的工作安排,从2月27日下午起,全市各地交警部门开始了辖区内的第一波执法行动。2月27日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警力展开第二波行动,动员了机动大队、专业队和高速二大队的警力,普宁市公安局联合警察支队和交警、公安、特警队共分八个行动小组。普宁市流沙、沾龙、红阳等镇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地方交警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

市公安交警部门一夜查处5宗涉嫌醉驾案件

2月28日凌晨1点,普宁市流沙大道东浦大源,执法民警临时设卡拦截,查获一起涉嫌酒后驾车案。司机说他应该在詹龙镇的一个娱乐场所接人。到达现场后,他喝了几杯,但没有说服他的朋友喝酒。喝酒后,他觉得“应该没问题”,就开车离开了娱乐场所。执法警察用快速酒精检测器进行现场检测后,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为149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司机随后被送往医院验血。凌晨2点,执法警察依法对一名黑色丰田吉普司机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表明,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2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司机说他只喝了半杯啤酒,但他被发现了。

市公安交警部门一夜查处5宗涉嫌醉驾案件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坚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的原则,不能碰运气,更别说打官司了;虽然上述司机呼出的空气中酒精含量刚刚超过醉酒驾驶标准(20毫克/100毫升),但法律是不能容忍的,他仍然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月28日凌晨3点,第二波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地交警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223起。其中,酒后驾驶51例,涉嫌酒后驾驶5例,无证驾驶39例,未戴安全帽骑摩托车771例,倒车13例,拥挤34例;1起危险货物(烟花爆竹)由三轮车运输,10起自卸卡车超载,23起“猎豹”目标被调查,16辆摩托车被没收。

执法行动结束后,公安机关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于2月28日上午前往部分酒吧、酒店等相关场所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对经营者进行了访谈,要求其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饮酒,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劝阻酒后驾车。

(编者:袁·)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市公安交警部门一夜查处5宗涉嫌醉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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