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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原执行董事李宁生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调查,李宁生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礼品的;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组织谈话时未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诚信纪律,非法营利性活动,非法补贴天津,非法购买下级法院委托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收受贿赂的;履行职责不当,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违反国家规定,持有弹药,涉嫌非法持有弹药。
李宁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使命感不强;法律和纪律是没有底线的,执法违法,司法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和涉嫌犯罪,十八大后未能制止和衔接,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请市委批准,决定开除李宁生党籍;市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宣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一名干部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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