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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我市在“利剑行动”中设立值勤卡的同时破获一起毒品案件,按照“三集中”办案机制,成功打垮了以何牟宸为首的涉毒犯罪团伙,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破获多起涉毒案件。
今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朱慕辉、叶慕龙从湖南驱车前往惠来县购买毒品。经中间人张介绍,他们认识了惠来翁默鹏,并向他人购买了三袋白色水晶。在回湖南的路上,朱慕辉和叶慕龙怀疑他们买的白色水晶是假药,然后带着枪回到了惠来。他们计划和翁默鹏谈谈,但他们只能再回来,因为他们找不到翁默鹏。2月13日晚11点左右,朱穆辉等人驾车经过揭西县绵湖镇时,在“大刀行动”中被公安机关检查。当值勤警察发现朱慕辉等人驾驶的汽车可疑时,他们将车停下进行调查。朱慕辉和其他狗跳过一堵墙,试图驾驶一张牌逃跑。车辆失去控制,撞上了绿化带,被损坏并关闭。车上的人很快下了车,各自逃走了。其中两人当场被警察抓住。被公安机关逮捕后,2月14日凌晨2点,幸运逃脱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叶木龙在渝湛高速绵阳服务区被抓获;犯罪嫌疑人朱谋辉在逃。
在叶木龙等人被逮捕后,市里很快将此案列为一个扫黄打非的重点案件。按照“三集中”办案机制,继续深挖、拓展一线,精心管理、精心查处。3月7日晚,7名犯罪嫌疑人朱默慧、翁默鹏、翁谋言在惠来县惠城镇一家宾馆被抓获,并当场查获冰毒、作案工具汽车及赃款等涉嫌毒品。在车上,一把仿制的“六四”手枪和两颗子弹被扣押。
经过审讯,调查人员发现,惠来县惠城镇何牟灿(女)是一个贩毒的“家庭”,躲在惠城镇盐岭村的家中,于是立即组织将其逮捕。3月8日凌晨,办案人员到何谋臣的藏身处,当场发现了何谋臣。由于何某在出售的毒品中掺入了“假货”,当他发现办案人员时,他误以为是“下一个家庭”的翁默鹏和翁谋彦带人前来报复,并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方默魁。他说翁默鹏和翁默燕是“吃黑的黑人”,准备吃她的“货物”(毒品),并让他们带枪和其他犯罪工具来帮忙。随后,犯罪嫌疑人方默奎将犯罪嫌疑人翁默水、吴某群集中,翁默水开车到惠城镇与方默奎、吴某群会合,并前往盐岭村与犯罪嫌疑人吴某辛等人会合。此外,方木魁安排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用枪将一辆车开到盐岭村路口,意图拦截另一辆车,并告诉他必要时开枪拦截。凌晨5点,方默魁等人赶到盐岭村,带着枪去了何牟灿的家。他们发现对方不是翁谋言等人,而是办案人员正在抓捕何谋臣。方木魁等人弃车逃往山里。在现场,调查人员缴获了2辆汽车、2支仿制“六四”手枪、1支自制猎枪和6部手机。
3月12日,在我市扫毒专项行动的强大势头下,毒贩张自首。
经调查,自2018年2月以来,何某已在惠来县惠城镇、渑湖镇、揭西县等地聚集翁莫言、方默魁等人进行毒品销售。,并组织了许多成员出售药品牟利。他利用聚众斗殴、诈骗他人与他人买卖毒品等各种暴力手段,以毒攻毒、以枪保毒,逐步形成了何牟尼。目前,何牟尼等九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律师声明
我市查获一起毒品案件,经过深入调查,一举抓获了涉案毒品和枪支犯罪团伙,彰显了我们绝不姑息邪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强硬态度。
何某通过贩卖毒品获利,他的行为被怀疑是贩毒。与此同时,作为犯罪团伙的头目,何谋灿以毒攻毒、持枪抢劫等手段,保护毒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是一种严重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利用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朱慕辉、叶慕龙在张的介绍下,向翁默鹏购买药品。朱慕辉、叶慕龙、翁默鹏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涉嫌贩毒。叶木龙引进毒品走私也应作为毒品走私的共犯受到处罚。此案目前正在调查中,定罪和量刑取决于法院判决。
广东省市葛律师事务所嘉俊律师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们的城市成功地摧毁了一个毒品和枪支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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