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54字,读完约3分钟
自开展专项反邪恶斗争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迅速采取积极行动,全力以赴参与专项反邪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严厉打击人民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和“软暴力”犯罪。一方面,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调动有能力的力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查,依法及时逮捕和起诉案件,确保案件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快”体现打击力度和效果。另一方面,主动提前介入规定,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复杂涉恶案件都必须提前介入调查,引导调查机关全面收集和整理证据,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掌握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以准确打击和确保处理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同时,我们将切实把线索作为当前专项打非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深入揭阳监狱和市看守所,宣传发动在押罪犯举报、揭发涉黑案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每一条线索都得到妥善处理。此外,要注意深挖邪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从根本上铲除邪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生存土壤。
全市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主要职责,突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和纠正,如不立案、不站起来、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量刑过轻、严格掌握不逮捕不起诉条件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结合办案,及时分析判断邪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专项行动的有效性。
为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高效发展,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制定并发布了《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2项工作意见。会同市公安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处理程序提出意见,确保专项斗争继续以制度形式有序开展。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实行法院领导承包案件制度,定期进行跟踪监督,密切跟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确保案件的处理效果。建立基层检察院监督指导机制,定期对基层医院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步调一致、协调发展。
按照“边建边扫”的原则和“除黑、除恶不黑、除乱不恶”的要求,我市检察机关将反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顿各行业、各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工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突出连江流域整治,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就参与连江整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12条意见。上半年环境保护犯罪被逮捕和起诉的数据位居全省前5名,并成功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一次民事公益诉讼,以充分保护揭阳的青山绿水。此外,我们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管活动”和“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管活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提升政治地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它们一起将形成强大的协同作用来消除邪恶。同时,将不断丰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最稳定、最公正、最法治的环境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检察院主动参与了这场反邪恶的专项斗争
地址:http://www.jydingliang.cn/jyxw/6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