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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入伍,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揭阳市民政局、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军师动员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我市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并按不低于揭阳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缴纳(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有
据市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根据新标准,揭阳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6200元/年调整为10845元/年(由民政部门决定)。此外,在一些地方,具有大学学历的应征者与没有大学学历的应征者的家庭优待金标准不同。根据《通知》,义务兵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大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学生、新生),其家庭享受当年优待金,县级人民政府将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优待金:如为学生或新生,一次性增发3000元;是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加收6000元;对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增发8000元;是研究生以上的,一次性增发10000元。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也根据以下特殊情况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有不同的规定。在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属在享受普通义务兵优待金的基础上,每年享受不低于2万元的额外优待金;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表现或优秀士兵时,其家属在享受当年优待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按下列比例发给一次性优待金。其中,如果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当年将发放200%的优待金;被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优待金的150%发放;如果你取得一等功,你将获得当年100%的优待金;如果你有两个等级的优点,你将发放本年度60%的优惠付款;如果你获得三等奖,你将获得当年优待金的30%;对获得精兵称号的义务兵,将发放当年优待金的15%。对一年内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立功表现或优秀士兵的义务兵,按当年获得最高等级奖励的一次性优待金比例发给一次性优待金。
那么,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是如何支付的呢?据介绍,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社会化。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应直接支付给家属或个人账户。县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银行、信用社和其他代理金融机构进行分配。代理金融机构应选择免账户管理费的银行和信用社。县级人民武装部和民政部门应在经办金融机构为义务兵家属或个人开立账户,接受优待金。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将义务家庭优惠待遇标准提高了约10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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