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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全市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推介会召开后,各地各部门立即组织了“地毯式”清查,迅速掀起了全市整治违法建筑的热潮。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和灵活方法,加强监管,严格查处和严格控制在建违法建设的集中统一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加强了城乡规划管理,维护了城乡规划建设的正常秩序。
清查行动迅速,非法建筑得到有效控制
从这一时期开始,我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了“地毯式”清查,在全市掀起了违法建设的热潮。行动持续了两周,全市共控制了236处在建违法建筑。其中,荣成区16例,揭东区6例,普宁市116例,揭西县8例,惠来县47例,揭阳工业园区11例,临港经济区32例。
据了解,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坚持将严格查处和严格控制在建违法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首次召开会议传达推介会精神,制定行动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成立或调整联合执法队伍,进一步落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迅速发现辖区内在建违法建设。乡镇(街道)、村(居)也要迅速检查在建的违法建筑,对查出的违法建筑进行审核,并建立清单台账。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各县(市、区)敢于触摸真相,坚决控制和制止在建违法建设,落实停水、停电等措施。与此同时,宣传力度加大,营造了辖区内严查严控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动力,推动了违法建筑查处向纵深发展。此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灵活措施开展控停工作。例如,揭西县通过张贴违章建筑公告,向群众宣传购买违章建筑的危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国土、房建、规划等部门组成四个检查组,在各县(市、区)开展第一轮检查。根据本市实际,各县(市、区)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各镇(街道)的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人们缺乏了解,违章建筑的问题依然严峻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一些地方存在认识不足、合力不足、违法建设严重、控制措施不到位、农民公寓问题突出等问题。
其中,一些地区没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没有充分认识到在建违法建设的严峻形势。个别单位没有落实市政府的统一行动部署。如禹城仙桥、揭东西昌、新衡、玉湖、惠来惠城、普宁流沙北等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没有真正落实,调查治理工作没有全面铺开,氛围没有真正形成。积极的调查和控制是软弱的,粗心的反应,并有一种等待和等待的态度;在一些地区,推介会精神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和工作措施没有及时制定出来,“一盘棋”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力量还没有拧成一根绳,工作力量还没有形成。
尽管各地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进行查处,但由于认识不足、查处不力、宣传不力,一些在建违法建筑仍在逆风而建,特别是普宁市,村民违法建筑“遍地开花”,疑似“小产权房”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公开出售或做广告。
另外,农民公寓问题由来已久,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全市各地正在建设、规划和建设大量“农民公寓”,其中一些是所在县(市、区)的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但大部分尚未上报建设。共有16套农民公寓,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
提高政治地位,依法严格查处和严格控制在建违法建筑
严查严控在建违法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建“一轴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保证,是当前全市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立场,充分认识当前严查严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思想,坚决摒弃观望态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行动起来,依法认真组织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开弓前不能回头”。开展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集中统一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介会的精神和计划,敢于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在前期停水停电的基础上,控制和制止要到位,完善手续要限期办理,没收的建筑物和设施要坚决没收,拆除的建筑物要迅速拆除,不留余地。
市联合执法队将每月对各县(市、区)进行一次检查和监督活动,重点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并对逃避工作、不按规定采取措施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也就是严肃的纪律和责任。自推介会召开以来,如果该地区出现新的违法建筑,特别是小产权房,而没有立即控制和制止,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厉追究。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全市严格查处和严格控制在建违法建筑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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