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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我市成功打垮了一个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逮捕了11名涉案人员。在市反邪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协调下,一起涉及警察等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开设赌场团伙的案件浮出水面。
“鱼、虾、蟹”聚集地赌博
今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惠来县西安镇有一个“鱼、虾、蟹”赌场,赌博人员多,赌资大,影响极恶劣,要求公安机关查处。市、县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迅速成立核查小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
经过秘密走访和初步调查,公安机关掌握了该案的基本情况:赌场由一个非法犯罪团伙经营,今年以来,惠来县西安镇华清村和东圃区已建立了三个赌场。经过进一步的秘密调查,办案民警初步查明,该团伙是一个具有分工和反侦查能力的有组织的赌博团伙,涉及黄谋洲、冉、黄谋辉等公职人员和村干部。
十名帮派成员被捕
2月8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接网行动,在惠来县仙峪镇东圃区东圃林场水库旁的一栋大楼内,成功破获团伙和赌博窝点,当场抓获团伙。成员黄谋洲(惠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中队副队长)、王默红、洪谋宗、洪、李谋魁等5名犯罪嫌疑人和赌徒洪谋琼拘留“鱼、虾、蟹”
市公安局在深入盘查被捕人员、掌握情报调查线索后,迅速派出缉捕组到各地开展缉捕行动,先后抓获赌场股东、工作人员李(惠来县广播电视台员工)、冉(惠来县某区民兵营长)、方、黄、、龙、、徐谋辉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公职人员出资开设赌场
据办案的警察说,这是一起典型的黑与恶的案件。该团伙骨干成员稳定,内部分工明确。其中,黄谋洲,公安民警,曾在惠来县公安局打击黄色赌博毒品专业队伍工作,主要负责查询公安政法机关的相关信息,开展打击工作;李主要负责协调赌场的工作;王默红和陈某主要负责管理赌场资金和账户;其他帮派成员负责掷骰子、看守赌场、在赌场放高利贷等。
审判后,公安机关迅速查明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四人帮”成立之初,赌场需要的赌资是通过股份制方式筹集的启动资金,包括黄谋洲、李、、王默红等8名股东,他们从今年1月开始开办赌场,聚集赌博。随着赌场“业务”的扩大和打击风险的避免,后来又增加了四名新的合伙股东,如冉。该团伙利用其成员之间亲友交织所提供的有形和无形保护,大大降低了被调查和处理的风险。
逆风犯罪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
在该团伙的赌博期间,该团伙处于开展专门的反邪恶斗争和打击城市中涉及黑人和邪恶的犯罪的高压局面。为了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黄谋周等公职人员利用他的职位充当了一帮“保护伞”。逆风作案,在严打的高压形势下,为了规避风险,逃避调查,赌场的位置在一个多月内被转移了三次,最后一次被转移到更隐蔽的地方。
针对涉及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达到“打黑”与“打伞”并重的工作效果,市打非专项领导小组及时部署纪委、监察部门介入、查处黄谋周案件, 李慕涛和冉参与开设赌场,并告知所在单位涉案公职人员的工作情况。
目前,该案已移交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等待黄谋洲等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公正问题。
■律师声明
本案的最终定罪和判决应由法院判决。
根据律师的说法,这起案件的肇事者可能参与了开赌场和帮助罪犯逃脱惩罚的犯罪。
(a)开设赌场罪。它是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将赌博作为一种产业的客观行为。一旦赌场正式开业,并且有人实际使用它,就证明这一罪行已经完成。根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帮助罪犯逃避处罚。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禁止犯罪活动,通知罪犯,为帮助罪犯逃避处罚提供便利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东明信律师事务所
刘碧珠律师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我市扫黄打非,严肃查处涉及公职人员的赌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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