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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宁市召开动员会,动员部署连江流域“1+10”主要支流(以下简称“‘1+10’堤防‘拆除和违章’”)的违章建筑拆除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并提出要全力以赴完成任务,确保这两项任务都在揭阳市的前列。
普宁市从落实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提出将“1+10”堤防“拆除”和“雨污分流”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推进。要围绕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1+10”堤防“拆除”任务的目标,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廉江流域100%的行政村开始建设“雨污分流”工程,其他地区70%的行政村开始建设。
该市要求,应采取精确的措施,以促进“1+10”堤防“拆除违规”和“雨水和污水分流”的建设。在“1+10”堤防“拆迁违规”方面,连江流域各城镇和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集中精力和资源,积极稳妥推进;连江流域的乡镇领导要在第一线指挥,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地方工作落实到位。要制定全面的政策,根据每个“拆迁违规”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来实施精确的政策。要重点突破,把当前水利设施用地拆迁作为近期重点,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按时、保质进行。要大力宣传“拆除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拆除违法行为”典型,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完成“雨污分流”工程的目标任务,必须掌握工程的规划设计。各乡镇按要求做好规划设计等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推进工作。同时,要掌握设计审查、成本核算和施工单位的程序。
普宁市还提出建立检查制度,检查和接受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同时,要严格奖惩,确保工作的落实。对于完成“1+10”堤防“拆除”任务的,将酌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对于未能完成任务的人,将酌情采取纪律措施,并将严肃追究责任。
揭阳市委委员、普宁市委书记张士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普宁完成了“1 & # 43;10“堤坝拆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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