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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上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在市区举行。受李委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出席和邀请人民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力、林、柯群建、张,副领导干部吴贻琦、秘书长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定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相关决定和人事任免: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018年1月3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在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揭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2018年计划草案和揭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是审议揭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草案报告和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草案报告和2018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委员;
8.选举揭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九.其他人。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席会议
并应邀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8年1月3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27条,下列非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员列席并应邀列席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成员;
2.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3.第十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我市选举产生;
四、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5.担任本市领导职务的老同志;
6.出席CPPCC揭阳市委第六届二次会议的委员;
七、中央和省属单位中杰级以上主要负责人;
8.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
九、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干部;
十、一些祖籍在桀或投资在桀的华侨。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月3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同志为揭阳市交通局局长。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8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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