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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呈现出新的趋势。公安机关派出的“治安官”加入了水上巡逻队,“河道主管+治安官”共同执法,严厉打击水环境犯罪,同时为截河治污、水域管理、清障非法开采、运河采砂等涉水治理提供了治安保障。
在管理水环境时,如何防止问题再次出现和旧病复发?应对措施是:一是使用“强力药物”,治疗“放纵”,采取严格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二,我们要始终保持警惕,长期工作,长期重视生态保护和治理。“河长+警长”的工作机制是对保护水环境进行精细化管理,标本兼治,及时处理破坏河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问题再次出现。
首先,“警长”帮助“河长”,这是对水环境治理的有效补充。“警察局长”参与执法行动,加强了对污染行为的问责,打击了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警察局长”在水中巡逻,这推进了对抗河流污染的屏障,并且在污染控制方面更有效。此前,污染控制首先由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然后移交给公安机关。“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启动,“警长”主动检查。如果发现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取证,以打击“快速、准确、恶意”行为。
近年来,荣成公安机关严打,对涉水污染企业立案2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7人,实施了一批行政处罚。通过严厉打击,我们将改善水环境质量。请看,“治安官”在水中巡逻,真是威武!
保护生态环境意味着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意味着发展生产力。我们尽一切可能修复水环境,保护和利用水环境,即尊重生态环境的内在规律。“治安官”参与河道巡逻执法的目的是逐步巩固和改善水环境和生态。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从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编辑:李霞)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警长巡水,打击的关口前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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