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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疫情防控中采取支持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关于分阶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和《急诊医院在疫情期间免除高可靠性供电的通知》,


1.对于在防疫期间不能正常开工或复工的企业,应放宽电价收费方式的变更周期和减(停)电期,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应受到“用电量不得少于15天”等条件的限制。对于疫情爆发后关闭或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税时间。


第二,对于需要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防疫和控制需要的企业,如果它们最初选择根据合同最大需求支付能力(需求)电费,实际最大消耗将不受合同最大需求的限制,超额部分将按实际收取。


3.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目前执行一般工商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将按原家庭电价的95%结算。


四、今年以来,我省启动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水平,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建设了无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应急医院。


五、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电客户,可以办理疫情停工期的用电变更(如暂停、非永久性减容、基本电费计费变更)追溯业务。您可以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中国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码或“中国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码进入,并根据指引申请自助服务。详情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5598。



广东电网公司揭阳供电局

2020年4月10日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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