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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最重要的部分,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日,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揭阳继《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之后,构筑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重大制度性成果。深入贯彻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对揭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
形势需要:加强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榕江、连江、龙江是揭阳的三大河流,直接关系到揭阳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覆盖率、城乡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率普遍较低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连江和榕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河流两岸电镀、酸洗、印染、凉果加工等重点污染源造成的水污染已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部分河段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等评价指标居高不下,两河水质恶化。其中,廉江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被国家和省列为重点监管和整治对象,也是中央环保监察机构。“回顾”重点检查内容;龙江流域关系到揭阳滨海新区、达纳海石化基地等重大发展平台的建设,对城市的整体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提升水环境保护能力也非常重要。因此,加强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我市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市委书记李高度重视并亲自要求将连江、榕江、龙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立法,以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格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揭阳市水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地方立法: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护
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清水之战,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贯彻“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三江流域水环境立法保护作为改善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并以“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名义启动项目。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问题、立法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围绕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牢牢把握污染问题的根源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背后的瓶颈制约,有计划、有实效,注重提高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主要规定了电镀、酸洗、漂染、冷果加工等项目的禁止和控制管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此外,为了提高整个内容的科学性和严格性,条例还规定了政府和部门的职责、河流(水库)的长度、饮用水水源的保护、黑色和有异味水体的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法规内容,是实践证明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升级和固化,也是《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上位法立足本地实际的具体细化。符合揭阳市当前和今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工作需要,具有相应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宣传与实施: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浅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此。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揭阳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该条例的有效实施可以促进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规范化和正常化管理,有助于解决连江流域的水污染控制问题,并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生态产品,满足揭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但是,认真宣传贯彻《条例》是促进《条例》有效实施的关键和基础。由于揭阳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任忠要赢得清水之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检查、违法责任追究、人大法律监督和行政纠错责任追究,扎实地学习、宣传和贯彻《继续》的各项规定。使尊重、遵守和维护法规成为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一种刚性约束和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从而达到法规的立法目的,释放更多更好的生态红利,造福民生。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了职责。随着《条例》的全面实施,三江流域将帮助揭阳实现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更好的生态环境,“清水、绿岸、浅水鱼”的立法愿景将逐步成为现实,回归日常生活。
江苏省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获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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