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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制度的显著优势之一。
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 无论是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的民生保障体系,还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不变初衷和使命。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是为了人民。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有效性,我们必须最终看到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好处,人民的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人民的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新中国70年的艰苦奋斗,是人民获得幸福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的70年。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推进以人为本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前进。
民生是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我们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要。如果发展不能满足人们的期望,不能使人们获得真正的利益,这种发展就没有意义,也不可能持续下去。因此,推进以人为本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制度安排保障人民各方面的权益,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的民生保障体系,坚持和完善共建、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确保工人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并使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充实、更安全和更可接受。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任务。没有终点站,只有一个连续的新起点。只有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一件接一件地做,年复一年地工作,持之以恒地前进,我们才能不断地改善安全,改善民生。坚持和完善城乡民生保障体系,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包括青年教育、学教、创收、就医、养老、生活保障、扶助弱势群体等,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综合性民生建设,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完善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决战胜贫困,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责任、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和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负责、人人自觉、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会稳定有序,安全中国才会建设得更高。坚持和完善共建、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坐标,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保障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枫桥经验”,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治国安邦,造福人民."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基础,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信心。领导人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充分激发人民的创造力,必将为实现“四个领导”、“两个重要窗口”的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南方日报评论]推进以人为本的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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