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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近代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和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制度指明前进方向。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当今世界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化。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和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党、国家和军队管理的任务是前所未有的,我们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风险越大,就越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提高党依法治国的能力,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运用制度力量应对风险和挑战,用制度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确保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愿,保护人民的权益,激发人民的创造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有用的民主。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才能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的能力。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是治国必不可少的条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夯实基础、稳定预期、造福长远中的保障作用,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坚持法治,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完善制度和机制,确保宪法全面实施,完善立法体系和机制,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法律保障体系,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格的法律监督体系、强大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律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国家行政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决策安排,负责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为人民服务。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我们的行政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人民负责的,受人民监督的。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此,要完善国家行政体制,重点推进国家机构职能的优化、协调和效能,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体系;要优化政府责任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进一步推进分权化、管理一体化和服务优化;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机构设置管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要完善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从中央到地方建立权责明确、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只有不断增强制度自信,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挑战,实现“四个率先”,才能打好“两个重要窗口”,才能有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才能更加坚定、更加大胆、更加强大。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南方日报评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地址:http://www.jydingliang.cn/jyxw/2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