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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将就业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分类政策促进特定群体就业,积极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定岗位、转岗,加大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支持力度,努力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定转岗,我市主要采取五项措施:对未下岗或下岗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上半年可返还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根据当地月失业保险费和6个月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困难企业职工进行在职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拨付。培训计划和结果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后,给予困难职工不高于1000元的就业补贴资金。一次性专项培训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包括创业培训)3~6个月,失业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证书)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吸收困难职工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月400元给予一般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的,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其余从就业补贴基金中拨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就业补贴资金按每人400元给予就业介绍补贴。
据报道,自去年以来,我们的城市不断加大努力帮助有需要的人。第一是扩大就业试用期的范围。将就业实习生补贴扩大到没有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如果受训者是有就业困难的人、已建立卡的贫困家庭成员、最低生活津贴或残疾人,在试用期内,就业补贴基金将按每月500元发放生活津贴;如果实习生被雇主留用,就业稳定,试用期满后参加社会保险超过6个月,就业补贴基金将给予雇主每人3000元的留用补贴。第二是支持新形式的就业。对于依靠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形式、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将给予其实际社会保险缴费50%的社会保障补贴。与此同时,全市也加大了公益性岗位的整体开发力度。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补贴资金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对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将根据其社会保险费用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该市增加了对困难人群的援助,并制定了促进特定群体就业的分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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