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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2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市交警部门再次发起了整顿交通秩序的统一行动,重点打击酒后驾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行动中,警方调查并处理了1223起交通违规事件,包括5起涉嫌酒后驾车的案件。

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了5起涉嫌酒后驾车的通宵案件

根据市公安局的工作安排,从2月27日下午开始,全市各地交警部门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第一波执法行动。2月27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开展第二波行动,动员机动旅、专业队和高速第二旅警力,普宁公安局交警、公安、特警联合支队共分8个行动组。在普宁市流沙、沾龙、红阳等镇,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当地交警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

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了5起涉嫌酒后驾车的通宵案件

2月28日凌晨1点,执法警察在普宁市流沙大道东圃大源查获一起涉嫌酒后驾车的案件,并临时设置了拦截卡。司机说他应该在占龙镇的一个娱乐场所接人。到达现场后,他喝了几杯酒,没有劝他的朋友喝酒。喝酒后,他觉得自己“应该没问题”,于是开车离开了娱乐场所。执法警察用快速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后,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为149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车;司机随后被送往医院验血。凌晨2点,执法警察依法对一名黑色丰田吉普司机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表明,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为2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司机说他只喝了半杯啤酒,但他被发现了。

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了5起涉嫌酒后驾车的通宵案件

交警部门提醒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他们必须坚持“不酒后驾驶,不酒后驾驶”的原则,不能碰运气,更不要说执法了;尽管上述司机呼出的空气中酒精含量刚刚超过酒后驾驶标准(20毫克/100毫升),但法律是不宽容的,他仍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月28日凌晨3点,第二轮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地交警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223起。其中,酒后驾驶51例,涉嫌酒后驾驶5例,无证驾驶39例,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771例,倒车行驶13例,过度拥挤34例;1起危险货物(烟花爆竹)用三轮车运输,10起倾卸卡车超载,23起“猎豹”目标被调查,16辆摩托车被扣押。

执法行动结束后,公安机关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于2月28日上午前往部分酒吧、酒店等相关场所宣传法律法规,并对经营者进行了访谈,要求他们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饮酒,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劝阻酒后驾车。

(编者:袁)

来源:揭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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