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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揭阳市民政局、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军区总动员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家庭义务优待金发放标准的意见》。《通知》要求我市提高强制性家庭优待金标准,并按不低于揭阳市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有条件的。
根据市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根据新标准,揭阳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将从6200元/年调整到10845元/年(由民政部门确定)。此外,在某些地方,具有大学学历的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标准与没有大学学历的义务兵不同。根据《通知》,义务兵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大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学生、新生),其家庭享受当年优待金,县级人民政府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优待金:学生或新生,每次增发3000元;是大学毕业生,一次性追加6000元;对于本科毕业生,将一次性增发8000元;是研究生以上的,一次性增发100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根据以下特殊情况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也有不同规定。在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属在享受普通义务兵优待金的基础上,每年可享受不低于2万元的附加优待金;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的,其家属在享受当年优待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按下列比例发给一次性优待金。其中,如果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将发放当年优待金的200%;被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给予当年优待金的150%;如果您获得一等奖,您将获得当年100%的优惠;如果你获得二等奖,你将获得当年优惠金额的60%;如果您获得三等功,您将获得当年优惠金额的30%;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义务兵,发给当年优待金的15%。对一年内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立功表现或者优秀士兵的义务兵,按照当年获得的最高等级奖励一次性优待金的比例,给予一次性优待金。
那么,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是如何支付的呢?据介绍,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应直接支付到其家属或个人账户。县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进行分配。代理金融机构应选择免除账户管理费的银行和信用社。县级人民武装部和民政部门应在经办金融机构为义务兵家属或个人开立优待金账户。
来源:揭阳新闻
标题:揭阳市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约10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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